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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公告睦鄰要點 領補助卻干擾演訓有懲罰機制

本文共747字

中央社 記者游凱翔台北3日電

國防部今天公告修正「國軍訓場睦鄰工作要點」,將等級區分六級、補助金最高1000萬、最低100萬,同時新增受影響、危安風險較高區域,可再酌增補助比例,但受補助公所若出現干擾演習等情事,將被扣分。

因應中共對台文攻武嚇,國軍近年強化戰備訓練,相關實彈射擊次數也因此增加,但周邊住戶因此受到一定影響,例如位在屏東三軍聯訓基地附近住民、演訓海域旁的漁民,及居住於空軍基地周邊的居民,而軍方除了事前做好敦親睦鄰、宣導外,也會透過補助氣密窗安裝、津貼等實際補助方式,減少民眾不滿。

國防部今天公告修正後的「國軍訓場睦鄰工作要點」,同時擴大睦鄰專案補助經費用途,為受影響程度及危安風險較高的區域增加一定比例補助,要點將於今年1月16日正式實施。

根據條文內容,相關權責單位除原有「國防部參謀本部後勤參謀次長室」、「陸、海、空軍司令部及軍備局」等單位外,新增「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將依國軍推動民事服務工作指導要點,指導及協助各級部隊(單位)經營地方關係,支援國軍訓場睦鄰工作任務的達成。

睦鄰等級共分六級,其經費補助額度依睦鄰等級區分,最高第一級為新台幣1000萬元、最低第六級為100萬元。條文中也新增,國軍訓場周邊受影響程度及危安風險較高者,得特別酌增一定比例之額度,年度射擊天數滿100日者,酌增10%,每逾10日再增加3%。另外,砲彈飛越民宅上方者,酌增10%。

另外,條文也新增,接受補助的地方公所,應全力配合國軍訓場任務達成,並主動協助處理地方居民及民間團體機構陳情抗議情事。

新舊條文均規定,受補助地方公所,有居民陳抗或漁船於射擊管制期間進入管制範圍內實施捕撈作業,影響訓練、實彈射擊、先期訓練整備及油料彈藥庫、燒爆場勤務作業,經國軍訓場管理單位舉證屬實者,每一次扣減10分,其扣減分數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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