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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切勿發布假民調 否則最重開罰200萬

本文共514字

中央社 記者賴于榛台北28日電

中選會今天透過新聞稿提醒,近日接獲多起涉及違反相關選罷法的發布民調檢舉案件,提醒各界勿發布假民調或是不符規定的民調干擾選舉,否則最重將開罰新台幣200萬元。

中選會今天說,近日接獲多起未載明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等資訊,涉及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規定的發布民調檢舉案件,均依法進行查處。

中選會指出,違反上述選罷法規定發布民調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為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提醒,網路民調或各式民調資訊均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等資訊;民眾如任意轉傳未載明上開資訊的民調,也會違反2選罷法規定,請各界勿以假民調或不符規定民調干擾選舉。

另外,中選會也表示,自民國113年1月3日零時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違反者,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為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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