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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新制 請領全額勞保老年年金需滿64歲

本文共397字

中央社 記者吳欣紜台北27日電

民國113年元旦起,勞保老年年金規定將有變動,若要請領「全額」勞保老年年金需滿64歲,意即50年次出生勞工必須在114年才能請領全額勞保退休金,提醒勞工注意。

勞保年金在98年開辦時,考慮勞動年齡的遞延趨勢及年金請領狀況,訂有逐漸調高請領全額年金的年齡機制,而113年元旦開始,勞保年金請領年齡將調整,勞工需要滿64歲。

根據規定,勞工必須滿64歲才能請領全額勞保老年年金;以此類推,50年次出生勞工必須在114年才能請領全額勞保退休金;根據勞動部統計,受影響的民國50年出生的被保險人,人數約12萬餘人。

另外,勞保條例也有提早請領機制,勞工可以在符合法定請領年齡前5年請領減額年金,每提前1年按給付金額減給4%,最多提前5年減給20%。

而根據勞保局今年10月統計,共171萬9109人請領勞保老年給付,平均月領新台幣1.8萬多元,有近5成4選擇展延請領,近3成7則選擇提前領減給老年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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