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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發生非洲豬瘟 帶豬肉品入境罰20萬元起跳

本文共505字

中央社 記者吳欣紜台北22日電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天表示,孟加拉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通報確認發生非洲豬瘟,顯見疫情仍蔓延,民眾若攜帶來自非洲豬瘟疫區的豬肉製品入境,開罰從新台幣20萬元起跳。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發布新聞稿指出,孟加拉21日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通報確認發生非洲豬瘟(ASF),此為孟加拉首度通報ASF案例,發生場位於吉大港(Chittagong),此場飼養414隻家豬,發病274隻、死亡227隻,孟加拉當局已採取移動管制等防疫措施。

應變中心表示,防檢署今天將孟加拉列入過去3年發生非洲豬瘟國家名單,由於孟加拉與台灣間沒有直航班機,防檢署已請4個轄區分署、財政部關務署及海委會海巡署加強邊境檢疫及各項查緝工作。

應變中心也提到,孟加拉不是台灣認可的動物傳染病非疫區,其生產的活豬及豬肉產品本來就不得輸入台灣,但亞洲地區非洲豬瘟疫情仍嚴峻,呼籲民眾千萬不要違規攜帶或以快遞及郵寄方式違規輸入肉乾、香腸、臘肉、火腿等傳播疫病風險高的豬肉製品。

應變中心提醒,旅客違規攜帶豬肉製品進台灣,若是從近3年曾發生非洲豬瘟地區,第1次處以20萬元罰鍰,第2次就開罰100萬元,外籍人士若未能於邊境當場繳清罰款,將拒絕其入境並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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