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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濟商務人員特考 刪除國際公法及私法科目

本文共354字

中央社 記者陳俊華台北14日電

考試院會今天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規則修正案,經建行政職系各類科組,都刪除列考「國際公法及國際私法」科目,以契合業務核心職能,並減輕應考人負擔。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表示,這次修法參酌用人機關經濟部意見,考量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辦理推動貿易、商業合作或招商引資,直接援引國際私法相關法規機會很少。

考試院說明,為使這類人員考試朝專業知能核心化方向精進,使應試專業科目更貼近類科核心職能,因此將經建行政職系各類科組都減列1科,刪除「國際公法及國際私法」科目,並從修正發布日施行。

考試院指出,這項考試規則修正後,經建行政職系各類科組第一試應試科目為國文(作文與測驗)、外國文、外語個別口試、經濟學、國際經濟學(國際貿易理論及實務、國際金融理論)、國際經濟組織,請有志從事國際經濟商務工作者,及早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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