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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補貼逾53萬件申請 國土署:經檢核不合格須返還

本文共493字

中央社 記者陳俊華台北13日電

國土署今天說,300億擴大租金補貼截至昨天已53萬件申請;如經檢核不合格者,依規定仍須返還,會按申請人的經濟狀況協議,採彈性分期方式返還,以減輕對申請人生活負擔的影響。

媒體報導,台中市議員楊大鋐、陳本添12日聯合質詢時指出,有民眾申請租金補貼結果因為房屋稅率不符、被中央要求返還溢領,造成民眾權益受損,質疑中央未做好事前審查,批「政府選前發錢、選後要人民還錢」。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透過新聞稿表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仍有相關檢核機制,經檢核不合格者,依規定仍必須返還,返還方式會按申請人的經濟狀況,協議採彈性分期方式返還,以減輕對申請人生活負擔的影響。

國土署說,去年租金補貼為避免申請人以營業用的店面,或是非居住使用的房屋申請補貼,僅採用房屋稅籍資料是否有課徵住家用房屋稅,來作為審查依據;民國112年到113年度為協助更多實際租屋家庭,承租房屋條件已有精進放寬,並採隨到隨辦措施,目前受理申請案件已逾53萬件。

國土署表示,為加速租金補貼審核流程,案件審查由地方政府進行初審,國土署負責核定及撥款作業,經由協力分工,加速完成審核工作,以有效減輕租屋家庭居住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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