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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無照駕駛工程維修車罰30萬 鐵路法開罰首例

本文共445字

中央社 記者汪淑芬台北13日電

交通部鐵道局今年9月依鐵路法對台鐵開罰新台幣30萬元,鐵道局今天表示,因5名工程維修車駕駛未持駕駛執照,而是持台鐵工作證駕車,這也是鐵路法首度開罰無照駕駛的案例。

鐵道局今年監理台鐵業務時,發現5名台鐵工程車駕駛並無鐵道局核發的駕駛執照,而是持台鐵的工作證駕車,違反相關規定,鐵道局依法裁罰台鐵30萬元。

中央社記者今天向鐵道局營運監理組長徐榮崇求證台鐵遭罰案時,徐榮崇坦言,確實有此事,並表示台鐵已繳清罰款,鐵道局也依規定,對5名被認定無照駕駛的人員,重新辦理考照檢定。

徐榮崇說,「國營及民營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於110年1月1日起公告實施,規定合格的列車駕駛員須領有駕駛執照,且最近3年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發生重大行車事故,駕照發放機關原本是交通部,但考照及檢定由鐵道局執行,去年將發照機關也移至鐵道局。

徐榮崇說,台鐵駕駛以往都持由台鐵自行核發的工作證執行任務,110年起,客貨列車的駕駛已依規定都通過鐵道局的檢定並領取合格駕照,但工程車駕駛卻未依規定辦理,所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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