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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留才久用 許銘春:門檻條件恰當、不會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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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記者吳欣紜台北6日電

勞動部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讓雇主可以將聘僱的移工轉為中階技術人力,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說,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的門檻不論是薪資、年限條件都恰當、不會放寬。

因應人口結構變遷及國內產業具有中階技術人力需求,勞動部去年4月起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讓在台工作6年以上資深移工且符合薪資條件、技術條件者,以及副學士僑外生符合薪資條件、技術條件者,都可由雇主申請從事中階技術工作。

勞動部今天成立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許銘春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截至11月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已經留用2萬1000多人,未來將設定每年新增留用2萬人的目標,希望雇主可以善用這個方案、把優秀人才留在台灣。

對於相關的薪資門檻是否要放寬,許銘春則說,目前門檻的薪資條件,跟國內的中階技術人力薪資水平相當,而年限部分,也認為要求在台工作6年是一個合理的條件。

許銘春強調,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上路前有經過多次討論跟檢討,希望讓產業或家庭雇主可以符合申請需求,目前方案門檻條件恰當、不會放寬。

根據目前規定,轉為中階技術人力的薪資條件為產業類每月經常性薪資應達新台幣3.3萬元以上、或年總薪資達50萬元以上,社福類的機構看護每月經常性薪資則應達2.9萬元以上,家庭看護則應達2.4萬元以上等,另還有技術條件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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