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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生殖法修法待審 婦女新知籲謹慎以對

本文共842字

中央社 記者張雄風台北3日電

立法院明天將審查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婦女新知今天表示,各版本草案都有草率處理代孕者權益的情況,且完全違反國際上的反省與改革趨勢,呼籲政府嚴肅謹慎以對。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明天將審查多名立委提出的「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婦女新知基金會今天發布聲明表示,自1980年代以來,是否開放代理孕母一直都是高度爭議的議題,基於杜絕剝削、性別平等價值原則;目前排審的草案看不出有任何制度設計,可具體保障代孕者權益,避免代孕者的身體自主權遭到剝削。

婦女新知說明,已開放代理孕母各國經驗顯示,代孕中介機構的管理規範如何設計(包含是否禁止廣告、收費、營利)、治理結構能否平衡各方權力關係、規範落實程度,是避免代孕者遭受壓迫的關鍵之一;但目前版本都將「居間代孕服務機構」的設立及應遵行事項,空白授權給主管機關以子法規範。

婦女新知直言,草率處理代孕者權益的情況,明天審查的草案中四處可見;基於對人權價值的堅持,國際間有主張審慎檢視本國國民在國外委託代孕,或本國國民接受他國國民委託代孕,是否需要國家更多介入規範等討論;目前排審的4個代孕草案,完全違反國際上的反省與改革趨勢。

婦女新知指出,「修改僅夫妻可使用人工生殖技術此一歧視單身女性與女同志配偶之規定」與「開放代理孕母」實為兩項可分開處理修法議題,且應優先完成前者修法。

前者修法技術門檻較低,解決單身歧視的問題,落實女性身體自主權;後者牽涉一方使用另一方女性身體,訂立契約可能限制甚至控制此名女性備孕、懷孕、生產期間飲食、生活、作息,影響其孕期產後健康,事涉代孕者、委託者、代孕子女、生殖醫療機構、仲介各方關係與規範,爭議多且複雜,一旦制度設計不良,不平等關係很容易導致普遍剝削,顯然需要更多研究與共識。

***婦女新知強調,這次各委員提出的草案皆以少子女化為由提出修法,然而少子女化對策不可能迴避女性身體自主權與性別平等議題,也不能以父權體制傳宗接代願望為動力,建基在剝削的制度上,希望立委及政府各部門嚴肅謹慎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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