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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入股案 NCC:中嘉承諾半年內找買家出清股權

圖為NCC外觀。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圖為NCC外觀。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692字

中央社 記者蘇思云台北29日電

三立入股中嘉案備受關注,NCC今天表示,中嘉董事長郭冠群與三立大股東等人27日到會說明做出具體承諾,包括會在6個月內找適當投資人,1年內完成改正程序,也就是將把榮盛投資15%持股出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媒體關注三立入股中嘉案的調查進度與改正情形。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主要是三立大股東普立投資、三立國際創意及永興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原蘇麗投資)投資中嘉上層股東榮盛投資公司,違反中嘉股權轉讓案中的附款「參與投資受讓人事業之關係企業或自然人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頻道」,違反反媒體壟斷精神,即有線電視系統不能經營新聞頻道的規定。

翁柏宗表示,行政調查後了解,三立持股是榮盛投資15%,27日郭冠群跟三立股東有到會說明,也剛提出書面計畫,承諾6個月內找適當投資人,1年內完成改正程序,也就是要把榮盛投資15%持股出清,但確實也有委員認為改正期限不夠積極。

外傳三立持股高達27%,媒體詢問三立確切持股數,NCC說,目前了解是榮盛投資持有15%股份,有委員關注是否有代持股份,業者沒否認但說代持合約已經終止,就沒有代持問題。目前優先要務是處理持股,至於是否有明知故犯買股等狀況,委員會還會另外討論是否可能罰則。

媒體關注如果後續開罰,是從違反入股期間開始裁罰,還是沒確實1年內賣股裁罰,翁柏宗表示,有討論到2種情形,一是違反附款是否先裁罰,二是違反改正期限是否另外開罰會再討論,罰則尚待討論,當務之急就是盡快改正。

郭冠群先前到NCC說明提到,出清股權可能會找國外基金接手,翁柏宗指出,如果有國外資金想投資有線電視,NCC會依有廣法第15條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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