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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回復基金會通過112件申請 賠償金額逾1億元

本文共428字

中央社 記者陳俊華台北27日電

權利回復基金會今天表示,在24日舉行董事及監察人會議中,全體董監事通過84件賠償金申請案、27件賠償金保留款申請案、1件被剝奪財產所有權返還申請案,總賠償金額逾新台幣1億元。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透過新聞稿指出,截至今年10月底,受理1773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金申請案,除633件仍在辦理中外,累計已通過1079件申請案,通過率超過6成。

基金會說明,另外受理204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的權利回復申請案件,已通過3件、駁回56件;駁回案件多數為判決未宣告沒收,或者雖有宣告沒收但後來經國防部准免沒收等,依現有資料查無財產所有權有因國家不法行為遭剝奪情事。

基金會指出,這次董事會通過從權利回復條例施行以來,第4件財產所有權因國家不法行為被剝奪的權利回復案件,本件被害者所受刑事有罪判決暨罪、刑及沒收之宣告,經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告撤銷;經基金會調查,過去依判決被沒收的不動產,其中有部分目前為國有閒置狀態,因此作成返還原財產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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