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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塑膠公約談判 環團聯合聲明盼台灣列觀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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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記者張雄風台北14日電

全球塑膠公約第三次談判正式登場,台灣9個關心塑膠議題的環團發布聯合聲明,台灣石化產業進出口貿易為全球前10強,期盼大會能讓台灣以觀察員的身分參與,避免成為公約的法外之地。

全球塑膠公約第三次談判(INC3),自13至19日於肯亞奈洛比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總部舉行。全球塑膠公約將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公約,預計針對塑膠全生命週期(從生產到廢棄物),提出減少全球塑膠污染的規範。

台灣有9個環保團體為此發布聯合聲明,有鑑全球塑膠條約將涉及減少塑膠生產的規範,加上台灣不可能成為正式締約國,有可能會成為塑膠條約的法外之地,呼籲全球塑膠條約談判,應該讓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

聲明指出,台灣石化產業有70%的產品是出口,根據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的報告,台灣是全球塑膠進出口貿易的全球前10強;其中,台灣部分泛用塑膠原料占全球出口總值的20%,主要出口至中國、東南亞,在全球石化及塑膠產業鏈上扮演極重要的角色。

聲明並訴求條約本文應強化締約國與非締約國間貿易的規範,以貿易做為管制點,讓非締約國必須符合條約規範,才能與締約國進行塑膠有關的貿易。

聲明團體之一、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許博任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台灣的環團雖然沒辦法直接送交聲明給大會,但會透過全球減塑行動網絡「擺脫塑膠束縛」(Break Free From Plastic)儘可能地傳遞給參與的各國NGO及代表。

許博任說明,若最後公約沒有納入以貿易做為管制點,那麼全球塑膠生產可能會大幅移動至像台灣這樣的非締約國,或是供應鏈中的其他國家,導致當地環境與民眾健康更受塑膠生產衝擊。

許博任說,台灣目前的重點仍放在後端廢棄物處理,但全球已經在討論前端原料使用、製程等可能的限制與規範,這部分除了環境部外,可能經濟部等相關部會也需要保持關注,或考慮依公約進行國內法制化的工作。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長賴瑩瑩告訴中央社記者,環境部會扣合聯合國提出草案的各項重點、重要關注品項範疇,釐清國際與台灣推動的差異,並參考各國的意見與推動方式,進一步對照與確認台灣推動面向與期程。

賴瑩瑩指出,目前已執行相對應的項目包含訂定塑膠產品減量措施、廢棄物管理與跨境規範;透過法令與經濟誘因引導產品源頭設計與替代作法;以資源回收四合一制度落實生產者延伸責任,建立產業循環網絡模式、強化回收基礎設施及分類技術、促進資訊公開等。

賴瑩瑩說,接下來會視本次談判結果,可參酌納入「資源循環促進法」修法調整的內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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