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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精進化學雲 提危害辨識查核與資料數位化5變革

本文共799字

中央社 記者賴于榛台北3日電

明揚大火事故後,行政院要求精進化學雲措施,提出加強部會拋轉資料正確性查核、提升資料正確及完整性、工廠座標點位判定廠場、危害辨識資料數位化及一致性,與優化廠商背景運作資訊等5變革。

明揚大火事故檢討,政院日前指示精進工廠管理輔導、消防安全、職安守護、化學雲優化、企業課責(自主防災),並與考試院會銜提出公務人員協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化學雲目前匯集10個部會共53個系統,再進行資訊清洗與轉置,依據需求提供客製化功能服務,提供事故地點座標查詢服務,可產製報案地點範圍內廠商清單,供救災人員點選取得廠商快報。

針對化學雲精進措施,行政院政務委員吳澤成日前召集相關部會開會,會中拍板5項變革,包含統一鍵值與提升資料正確及完整性、工廠座標點位判定廠場、危害辨識資料數位化及一致性,與優化廠商背景運作資訊。

與會官員指出,吳澤成會中提醒,此次機制調整,環境部與相關單位必須實際確認查核,切實了解數量跟項目是否相符、完整,藉此提升防災應變作業。

此次調整要求「消防安全檢查列管系統」、「工廠危險物品申報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登記及申報平台」、「化學品報備與許可平台」與「化學品自主申報平台」,統一以統一編號、工廠登記證號為場廠鍵值,以CASNo.為化學物質鍵值,提升資料正確及完整性。

另外,調整後也要求化學雲在接獲部會拋轉資料後,1天內須完成統一編號、工廠登記編號、CASNo.等欄位檢核(除特殊情形),並通知部會系統窗口,3天內回覆修正資料,同時規範須以工廠座標點位來判定廠場位置。

這次調整也提醒,須依據救災人員熟稔的顯示方式,統一危險物品分類資料格式,並提供化學雲整合及應用,同時優化廠商背景運作資訊(快報)。

此外,針對危害辨識卡H-Card資訊,會中建議經濟部參考國科會科學園區管理局現行系統,要求業者應提供廠區化學品資料,後續再介接資料至化學雲,並依消防單位需求整合及開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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