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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入股中嘉 法令規定又被當「塑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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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彭慧明/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昨(1)日坦承中嘉數位上層股東有三立集團。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批評「如果不是我們揪出來,你根本不會處理。」其實即使立委舉發此案,以三立或萬海(2615)背後的政治與媒體勢力, 都讓NCC不想積極對待此事,交易案過關後,NCC不曾關注中嘉股權的私下交易,才會導致立委批評NCC「附款被業者當塑膠」。

據時代立委立委陳椒華資料,三立集團2020年以榮盛投資間接持有中嘉15%的股權,近期又間接持股中嘉股東泓策投資,控制中嘉股權達27%,先前NCC消極處理,直到立委舉出股東股權變化的時間,NCC才不得不行文經濟部申請詳細資料,將近兩個月才獲得「三立有投資、萬海還在查」的回應。其中,中嘉毫無反應,NCC也只想到「限期更正」的簡單處分,中嘉案正證明了業者無視NCC的主管機關地位。

NCC遇到政治就轉彎的案例不只中嘉案。先前NCC全力幫助鏡電視取得執照,過關條件也是承諾「大股東不賣股票」,結果在上架有線電視平台前,不耐賠錢的大股東傳出早已出脫持股,涉及違反NCC要求股東切結不得轉讓股份的附帶條件。

今年7月26日NCC還宣布收齊所有鏡電視股東的切結書,宣布無轉讓任何股份,但先前中嘉數位董事長郭冠群也是信誓旦旦「十年不賣」,但交易三年就如市場傳言「轉賣給三立」,NCC現在收到的切結書,如果也查查上層股東股權持有現狀,可能又是一次業者無視NCC監督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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