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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青年活動中心成廢墟?國產署:配合新北規劃管理

本文共886字

中央社 記者謝方娪台北27日電

金山青年活動中心今年6月30日退場,新北市議員批評現址如同廢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今天說明,在救國團提起行政訴訟確定前的暫管期間,將配合土地管理機關、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的整體規劃管理及活化利用,適時提供協助。

金山青年活動中心今年3月被判定為不當黨產後,於6月30日畫下休止符退場,地上建築物交由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處理。新北市議員白珮茹批評,黨產會6月收回金山青年活動中心後,未善盡管理責任,如今形同雜草叢生、垃圾堆積的廢墟。

國產署今天發布聲明表示,國產署配合黨產會辦理救國團61筆不當取得財產收歸國有,6月2日邀集救國團、黨產會及新北市政府等,研商部分救國團建物依黨產會處分書收歸國有後,坐落地方政府所有土地的後續處理方式。

國產署進一步說明,當時獲得的結論是,在救國團針對黨產會處分提起行政訴訟確定前,救國團無繼續使用需要者,收回由國產署管理,待行政訴訟確定後,移交促進轉型正義基金。

針對金山青年活動中心,國產署表示,該園區內僅17棟建物收歸國有,且坐落新北市市有土地,其中16棟建物救國團原與新北市政府訂有基地租約至2024年底,經救國團評估已無繼續維運需要,規劃今年6月底遷移。

國產署指出,根據6月2日會議結論,國產署請新北市政府財政局針對金山青年活動中心使用範圍及周邊金山海水浴場國產署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一併考量,若認有持續提供民眾休閒遊憩使用需求,後續擬辦理活化,基於服務公共大眾考量,可與國產署洽談合作。

另現有合法登記為露營場地的救國團原有3棟未登記建物,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先前表達請國產署同意併同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經管園區空間辦理標租,或提供其他可規劃利用方式,經國產署研議並洽黨產會確認,可依法配合提供。

國產署表示,基於園區管理需要及整體安全維護考量,國產署同意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建議,保持園區水電可用狀態,並分攤園區相關保全及環境管理維護費用。

國產署進一步說明,在行政訴訟確定前的暫管期間,國產署北區分署將配合土地管理機關、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的整體規劃管理及活化利用,並分攤一半園區管理維護費用,後續並將配合新北市政府財政局辦理進程,適時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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