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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產指嘉陽高中不當減薪 教部:變更加給須協議

本文共470字

中央社 記者陳至中台北26日電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台中市嘉陽高中不當減薪,校內剩下的19名教師,薪資上限僅新台幣4萬元,授課節數卻不斷增加;教育部回應,私校變更學術研究加給,須與教師協議。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今天在記者會中指出,嘉陽高中以寄存招生名額等方式,將學生數減少,進而苛扣教師權益;自107學年起不斷扣減教師薪資,原本上限約5.2萬元、基本鐘點16節,到111學年上限變成4萬,基本鐘點卻達21節。

林碩杰表示,校方依法變更學術研究加給前須與教師協商,但教師會擔心拿不到聘書,只好隱忍同意,呼籲教育部應看清教育現場狀況。

對此,教育部今天稍晚以文字回應,嘉陽高中的主管機關為台中市政府,針對全教產所提的違反教師待遇條例案,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於本月20日函請台中市教育局入校調查,如有違法,可扣減獎補助、停止招生或依退場條例規定辦理。

教育部也重申,私校編制內專任教師待遇,依教師待遇條例相關規定,本薪支給數額比照公校支給標準辦理;至於學術研究加給,學校可衡酌公校教師標準及校務發展自行訂定,並將支給數額納入聘約,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可變更支給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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