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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修法擬放寬就學貸款門檻 延長緩繳本金年限

因應國際物價飛漲,教育部擬放寬學貸。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因應國際物價飛漲,教育部擬放寬學貸。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800字

中央社 記者許秩維台北22日電

教育部規劃修正高中以上學校就學貸款辦法,放寬申貸門檻和利息,在學期間免繳利息的門檻從家庭年收入新台幣114萬元放寬至120萬元,緩繳本金年限也從8年延長至12年。

為減輕青年就學貸款還款負擔,並配合生育政策,將申貸家庭年所得門檻納入撫育子女數考量,教育部近日預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就學貸款的申請門檻、利息負擔和緩繳本金期間,預計明年2月1日施行。

教育部表示,為落實教育平權、全方位照顧經濟弱勢學生,教育部於今年6月提出「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其中也包含精進就學貸款申貸和還款措施,以減輕學生和家長的負擔。

就學貸款辦法原規定,家庭年所得120萬元以下者,可申請就學貸款,家庭年所得逾120萬元且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姐妹有2人以上就讀立案的國內公私立學校且具正式學籍者,可申請就學貸款;修正草案針對家庭年所得逾120萬元者,放寬為如學生本人學生有兄弟姊妹1人或子女1人計入學生(含學齡前),人數達2人以上,就可申請學貸。

在利息方面,就學貸款辦法原規定家庭年收入114萬元以下者,在學期間由主管機關負擔利息;家庭年收入逾120萬元者,由借款學生負擔利息;家庭年收入逾114萬元至120萬元者,由主管機關和借款學生各負擔半額利息。

修正草案則放寬至學生家庭年收入120萬元以下者,在學期間由主管機關負擔利息;家庭年收入逾148萬元者,由借款學生負擔利息;家庭年收入120萬元至148萬元且有子女1人者,由主管機關負擔利息;家庭年收入逾120萬元但有2名子女者,由主管機關負擔利息。

教育部提到,因應薪資調整以及降低還款負擔影響,修正條文也放寬緩繳本息門檻及申請次數,並將薪資及養育子女的連動負擔納入考量,將還款學生申請緩繳本金期間不得超過8年的規定延長至12年,申請緩繳的次數也從8次放寬至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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