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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L球員涉打假球簽賭 立法院要求體育署提防賭政策

本文共799字

中央社 記者王承中台北19日電

前SBL裕隆球員吳季穎涉打假球簽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體育署在2個月內提出更為積極的運動聯賽防賭政策。

曾是SBL裕隆球員的吳季穎涉嫌網路簽賭自家球隊輸贏,士林地檢署18日通知吳季穎到案,訊後認為吳男涉犯賭博、詐欺、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等罪嫌,諭令新台幣25萬元交保。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則召開紀律委員會,決議註銷吳季穎球員註冊,各聯盟永不得錄用,並且逐出籃球圈。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教育部長潘文忠列席就「維持校園行政中立、杜絕政治進入校園」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提案,要求教育部體育署在1個月內提出更積極的運動聯賽防賭政策。陳培瑜表示,這次事件雖然還未經司法確定,但有看到籃協已做出處分,但這不是「解決製造問題的人」就能了事的,體育署對於相關的政策跟工作還有很多可以努力的地方,期盼可以看到更積極的作法。

陳培瑜指出,同時也要注意單項協會紀律委員會處分的比例原則跟救濟管道,過去職棒也有發生過無辜的球員被捲入然後受害的問題,這都需要更細緻的政策。

臨時提案指出,鑒於國內運動聯賽又傳假球問題,綜觀職業與業餘運動業的發展,首重於建立球迷對於賽事的信任,而中華職棒假球案對於國內職棒運動發展造成的衝擊,迄今依然尚未弭平。

提案指出,盤點現行體育署過往針對相關防賭假球工作,仍停留在2009年職棒假球案後「振興棒球運動專案小組」的防賭平台規劃,未能有面向棒球以外項目的積極規劃,更為完善相關職業與業餘運動業的防賭機制,厚植運動產業的免疫能力,請體育署於1個月內提出更為積極的運動聯賽防賭政策。

該提案獲朝野立委支持,包括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吳思瑤、民眾黨立委張其祿皆有連署。潘文忠則表示,相關政策內容確實應由體育署著力,但為求政策周延,希望能把1個月的期限延長為2個月,讓內部能充分討論,研擬出更完整方案。最後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依潘文忠的意見,無異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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