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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今(2)日公告修正空汙費率,針對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新增一個級距的大戶費率,影響排放大戶約102家;另外提高甲苯、二甲苯費率為原本的二至三倍,這部分影響家數約1,286家。新費率上路後,每年約增加2.6億元空汙費收入,可減少空汙排放約9,000公噸。
環境部表示,新費率預估影響對象主要為電力業、鋼鐵業、石化業及水泥業等對象,業者明年1月申報今年第4季空汙費時就適用新費率,希望藉由經濟誘因,鼓勵自主改善製程減少空汙。
每年第1季、第4季為空汙季,固定汙染源排放常受氣候影響不易擴散,使空品惡化,環境部(當時為環保署)自2017年起,針對空汙費實施季節性差別費率徵收機制,促使公私場所在空汙季降低排放。
此次修正空汙費率,希望藉由因時制宜滾動檢討,將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與粒狀汙染物收費費率,由現行三級費率增加為四級費率。
以氮氧化物為例,原本最高費率級距為季排放量超過24公噸者,在一、三級防制區的空汙季每公斤為14元;修法後新增級距,同樣防制區的空汙季,逾24公噸、未滿70公噸者,費率維持每公斤14元,逾70公噸則提高至每公斤16元。
其餘像是硫氧化物、粒狀汙染物、揮發性有機物等,最高費率也調升2至5元不等。
此外,修法也針對甲苯、二甲苯等有害空氣汙染物,依其排放量規模調升費率,調升為原本的二至三倍,創造經濟誘因,希望促使大型固定汙染源強化空汙防制,並鼓勵業者持續減排。
產業資料庫-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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