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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空污費修正公告 新增排放大戶繳費級距

本文共734字

中央社 記者張雄風台北2日電

環境部今天公告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污費率,重新劃分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的排放大戶達102家,繳費級距由原本3級增為4級;另外針對甲苯、二甲苯有害空氣污染物費率增為2至3倍。

環境部今天公告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自今年10月1日生效。預期每年可減少約9000公噸空氣污染物排放。

環境部指出,本次修正將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與粒狀污染物收費費率,由現行3級費率增加為4級費率;另外針對甲苯、二甲苯有害空氣污染物依其排放量規模調升費率。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長蔡孟裕告訴中央社記者,若以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排放量統計來劃分,排放大戶由原本的51家增為102家;在甲苯、二甲苯部分,統計影響家數1286家、此2項目的排放大戶為153家。

在草案研商期間,經濟部工業局認為今年初水利署已開徵耗水費,再加上未來碳費要開徵,衝擊將擴大影響範圍至其他大型企業;另外,本次修正將甲苯、二甲苯徵收費率增為2倍及3倍,將對中小企業造成明顯衝擊。

不過,環團則普遍站在支持的立場。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台灣空氣品質是在改善中,改革已進入到深水區,所以需要更進一步的努力去注入力量,空污費當然是其中之一;也支持本次修正所新增的排放大戶級距。

台南社大環境小組同樣支持本次費率修正,也提到許多廠家反映景氣問題,希望延後推動,但空氣影響大家的健康,故因經濟問題而延後推動並不合理,支持政策勾稽,持續改善。

環境部強調,本次收費費率再次修正,預估影響對象為電力業、鋼鐵業、石化業及水泥業等;希望藉由經濟誘因,鼓勵公私場所自主改善製程、減少空氣污染排放,也能改善空氣品質。

環境部提醒,公私場所於明年1月申報今年第4季(10月至12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時,即適用修正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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