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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交給AI? 司法院澄清不是也不會像ChatGPT般離譜

本文共801字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司法院開發、使用生成式語言模型系統草擬判決書,欲減輕司法負擔,「提供帳戶」、「不能安全駕駛」等案類將在第一波上路,9月底驗收完將試辦,民間團體質疑應建立符合國際標準的使用AI規範後再開放法官使用,勿「先上線,後補票」。司法院表示系統未分析任何卷證資料,認定事實仍由法官決定。

司法院表示,「智慧化裁判草稿自動生成系統」是提供「不能安全駕駛罪」、「幫助詐欺罪」兩種案件類型的裁判書草稿,系統就案件類型,依據起訴書的內容,將起訴書的犯罪事實及證據名稱,引用到裁判書的草稿,此部分並未使用任何生成式AI技術。

因系統未分析任何卷證資料,仍由法官來認定事實,系統無法協助法官判斷,如果法官審酌全案相關卷證後認定被告有罪,適用法律部分的例稿式生成內容則提供給法官參考。

另外,系統的訓練資料都已去識別化,不含當事人個資,也在訓練之後要求廠商銷毀;訓練資料包含起訴書及裁判書等資料逾10萬筆,應不至於有訓練資料不足的問題。

司法院指出,系統開發主要使用「自然語言處理(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及「規則法(Rule-based)」技術,與生成式AI技術關聯性不高。在使用生成式AI內容部分,為避免AI可能有生成內容錯誤的問題,在生成之後再結合「規則法」,以提高生成內容的準確性,不會像ChatGPT出現內容所對應的對象或事實顯然錯誤的情形。

在系統開發階段,司法院請刑庭法官測試並提供意見,目前仍持續在調整系統內容,尚未確定上線日期。

司法院參考行政院8月31日訂定的「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現正研擬「司法院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並將參考各界及外部專家提出的意見,讓指引更完善。

司法院重申,開發系統是要減少法官不必要的勞力時間成本,減輕法官書寫裁判書類的負擔,提升司法品質、保障人民訴訟權益,不是要以生成式AI技術製作完整的判決書,取代法官認事用法的核心審判權限。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昨就司法院開發及使用生成式語言模型系統草擬判決書聯合聲明...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昨就司法院開發及使用生成式語言模型系統草擬判決書聯合聲明,呼籲資訊充分揭露、加強風險評估、強化社會溝通,勿讓系統「先上線後補票」。司法院今表示開發系統不是要以生成式AI技術製作完整的判決書,取代法官認事用法的核心審判權限。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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