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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競辦:賴清德老家異於其他違建案 尊重官方認定

本文共888字

中央社 記者賴于榛台北16日電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的萬里老家被指是違建,賴辦今天說,建物是否涉及違建,賴清德尊重新北市政府、經濟部等相關單位的認定,過去也都有繳交房屋稅;且該屋與媒體討論的其他個案違建實屬不同,若需改善將全力配合。

賴清德老家日前遭指違建,仍在等最終認定。台灣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位在新竹市的老家遭疑有違建,柯家今天自行僱工拆除:柯文哲受訪指出,他老家爭議違建已拆除,「現在就看對方的」。

賴清德總統競選辦公室發言人郭雅慧今天透過媒體群組表示,賴清德老家存在早於相關法規訂定,並非法令規範後興建或翻修,與有心人士和媒體討論的其他個案違建實屬不同,且過去皆有繳交房屋稅。

她強調,建物是否涉及違建問題,賴清德尊重新北市政府、經濟部礦務局等相關單位的認定,並配合辦理。

郭雅慧進一步對賴清德老家提出3點說明,第一,新北市政府地政局6日在賴清德萬里老家現勘後,指出「由於該地區從民國70年起才實施建築管理,因此所有人若能證明建物70年前就存在,經申請後便可認定為合法房屋」。

郭雅慧說,從相關資訊及空照圖,都可證明該屋存在於民國40年間,早於民國70年區域計畫法實施日期,新北市政府若調閱相關資料,即可釐清。

第二,新北市政府及經濟部礦物局15日現勘後,經濟部礦務局指「該區位屬萬里六坑煤礦舊礦區,該地無採礦事實,民國77年礦業權也公告廢止。至於地目變更、地上物的使用狀態認定屬於地方政府職權」。

郭雅慧說,由此可知,該區域已非礦區保留區,且該區段在區域計畫法實施前,也就是該屋興建時,地目是「旱地目」,並未違反使用區分規定;另該屋存在於民國40年間,因不堪使用,於民國92年前後進行翻修,也早於新北市政府100年06月02日頒訂的「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

郭雅慧指出,第三,此案因早期煤礦開發,依當時礦業法相關規定,煤礦業者得依法設置事務所、廠庫、礦工房舍等設施,該屋為礦工房舍屬容許使用設施,此屋存在皆早於相關法規訂定前,並非法令規範後興建或翻修。

郭雅慧強調,賴清德萬里老家與媒體討論的其他個案違建實屬不同,賴清德將靜待新北市政府及經濟部後續認定,全力配合需改善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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