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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法虐待受刑人 監院糾正台北監獄

本文共899字

中央社 記者陳俊華台北14日電

監委高涌誠今天表示,台北監獄管理受刑人涉違法虐待、實施酷刑,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監所管理員視而不見,監察院通過糾正台北監獄;且監視器死角太多,法務部應通盤清查矯正機關研謀改善。

監察委員高涌誠、王幼玲上午舉行記者會時指出,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13日通過兩人所提調查報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監獄;並移請法務部轉所屬檢察機關偵查,另函請法務部督飭所屬,確實檢討改進。

高涌誠說明,據北監受刑人陳情,愛三舍、平二舍的「視同作業收容人(服務員)」、管理人員等,經常無故對受刑人上銬、施暴致傷、不當施用電擊棒、噴辣椒水等自衛武器,雖受傷卻被逼迫簽署「無受傷證明」等違失行為。

高涌誠表示,經無預警履勘並詢問多位受刑人證述,愛三舍、平二舍等有關管理人員,有蓄意縱容許可,並坐視服務員對受刑人施以不當處遇或懲罰的情形;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勘驗後,發現服務員對受刑人肘擊、壓制等行為,管理員卻對服務員的行為視若無賭,核有違失。

高涌誠指出,北監的監視器死角太多,例如平二舍在今年4月13日有受刑人在管理員視線範圍內,疑似遭服務員壓制、以拖鞋暴打,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後,卻只能從不鏽鋼房門「反射影像」才能看出來;法務部應通盤清查全國矯正機關這類空間死角,研謀改善作為。

高涌誠表示,北監戒護比長期偏高,欠缺管理人力,要倚賴大量的服務員來處理雜務,但上銬、控制或壓制受刑人,屬矯正人員執行職務的核心事項,要經受訓及法律授權才可執行,不得由服務員替代管理員,法務部、矯正署卻長期漠視。

高涌誠指出,北監受刑人陳訴,遭凌虐事件一再發生,法務部應發揮外部視察小組功能,建立申訴案件外部監督調查機制,加強所屬矯正人員人權教育訓練,強化戒護人員正向管理理念,杜絕類似案件再度發生。

王幼玲表示,台灣的監所戒護比大約是1比8,但歐美國家大約都是1比5以下,管理人員戒護壓力真的很大;受刑人因犯罪經司法判刑入獄,無論是懲罰或教化,入監已遭剝奪自由,仍應有基本人權與人格尊嚴。

高涌誠說明,戒護比與收容人數有關,除增加管理人員外,也要減少受刑人數,至於全國戒護比是否能統一,這只能自我期許,作為政策宣示,因為要達成目標受各種客觀因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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