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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與漁民互利共榮 台日皆認應建溝通管道

本文共875字

中央社 記者吳欣紜台北6日電

第22屆海洋環境永續性圓桌會議今天舉行,會議聚焦離岸風電下的海洋保育議題,日本及台灣講者分別解析台日現況,點出風電與漁民應發展互利共榮模式,並建立溝通管道、創造雙贏。

第22屆企業/私人部門參與海洋環境永續性圓桌會議今天在台北開幕,首場論壇聚焦「離岸風場開發下之海洋保育發展」,由彰化區漁會秘書洪一平代表漁業界在APEC會議與日本農林水產省顧問宮原正典(Masanori Miyahara)對話。

宮原正典從自身經驗談日本離岸風電與漁業的互利共生,他提到,日本政府為因應氣候變遷及淨零碳排目標,承諾在2030年前減少碳排放46%,其中風電發展為實現目標的重要途徑之一,政府已採取獎勵區域、選擇開發商及准許程序。

他也強調,日本風電與漁民間應是共榮互利關係,政府除了積極宣傳減少碳排放重要性外,也應建立業者與漁民溝通平台,發展出彼此互利共榮的模式,除了開發須進行漁業影響評估(FIA),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補償,提高漁民對風電發展的接受度外,應考量開發區域與漁場或海洋水產養殖場的競合問題,以及開發區域可兼作海藻、貝類及幼魚繁殖場域等,以增加周邊海域漁業資源。

洪一平則指出,因應全球2050淨零碳排目標,政府推動能源轉型,規劃2025年前在彰化地區規劃建設10個風場,各界非常關注風電施工及營運對漁業、生態的影響,如產生振動、噪音和電磁波,以及對漁業捕撈區域減少等影響。

洪一平認為,風電開發須與漁業互利共榮,除開發業者在環評中提出及承諾的迴避、減緩和補償等減輕措施外,也提出在風場周邊發展海洋牧場(海洋水產養殖場)、建立漁業補償/共存基金、ESG(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與漁業合作、漁民轉型(巡護或鯨豚觀察員)等永續利用的想法,並與漁民建立長期溝通管道,創造雙贏。

海洋委員會表示,APEC第22屆企業/私人部門參與海洋環境永續性圓桌會議論壇,目的在促進國際間公私部門對海洋環境永續性的對話,共同找出良策及行動方案,共同維持海洋生態及永續利用的平衡,今天首場會議進行的「離岸風場開發與海洋生態保育共榮發展模式」議題交流,有助於推動風場與漁業共榮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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