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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鑑界引發糾紛 立委控竹北地政事務所登載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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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記者林敬殷台北6日電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舉行記者會,指稱有民眾蓋房申請土地鑑界引發糾紛,因新竹縣地政事務所資料錯誤,導致民眾官司敗訴房屋面臨被拆,向監察院陳情卻又引用錯誤資料,讓陳情民眾權益受損,陳椒華批評監院、竹縣地政事務所疏失,不排除提告。

對於陳椒華指控竹北市地政事務所隱瞞資料,竹北市地政事務所科長呂世玲說,鑑界成果圖的部分,法院若有囑託要提供,都會提供監察院和法院。

陳椒華今天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陳椒華說,近日接獲多件陳情,有民眾在2003年申請合法土地鑑界,竟然被新竹縣竹北市地政事務所隱瞞,導致法院做出錯誤判決,地主蓋房時申請土地鑑界,監察院明知有鑑界複丈圖,但是在報告文字依然登載沒有土地鑑界,明顯違反刑法第213條的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另一起發生在台中市清水的案例,也存在類似的情況。

台中市政府清水地政事務所科長吳竹政則表示,立委指陳的案例是屬於地籍圖重測,不是鑑界案件,現在依土地法第46條之2第2項規定予以調處,土地所有權人有權不同意協助指界,該案因所有權人不同意,已著手處理協調。

不過,陳情的羅女士反駁吳的說法,並表示,自己申請鑑界的土地與實際狀況有落差。

陳椒華要求內政部地政司科長賴清陽說明,賴清陽表示,權利人指界應由當事雙方去決定,行政機關無法插手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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