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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教師起薪差6千 全教總籲制訂全國一致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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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記者陳至中台北29日電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未具教師證且未修畢教育學程、具大學學歷的代理教師,起薪可能不到4萬元,難以吸引年輕人,呼籲制訂全國一致的起敘基準。

全國中小學明天(8月30日)開學,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在台北開記者會,呼籲教育部在修法給予全國代理教師完整聘期後,應再進一步,訂出全國一致的起敘基準,避免縣市各自為政。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解釋,當學校缺代理教師時,依法第1次招聘要求合格教師證者;如果招不到,第2次招聘放寬為修畢教育學程者(2招);如果還是招不到,第3次招聘再放寬為具備大學畢業學歷者(3招)。

侯俊良表示,1招、2招找不到人後,之後只會越來越困難,有的學校甚至招了10幾次。其中一個原因是代理教師待遇太差,導致沒人想去。

全教總法務中心執行長林金財表示,有教師證的代理教師,是以190薪點,本俸和學術研究費加起來約新台幣4.5萬元。但如果是未具教師證且沒修畢教育學程的代理教師,多數縣市是以170薪點起敘,且學術研究費打8折,起薪不到4萬元,少了約5000、6000元。

時代力量黨籍立委王婉諭今天出席記者會表示,代理教師的工作內容與正式教師相同,卻因身分不同而在待遇保障有所不同。呼籲教育部應持續統整代理教師權利義務一國多制的狀況,訂出全國一致的規範標準,不要讓各縣市間因待遇基準不一產生磁吸效應,使財政弱勢的縣市無法留下優秀老師,進而影響學生的受教權。

對於全教總的訴求,中央社記者詢問教育部,截至今天中午12時30分,尚未獲得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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