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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首發新藥、學名藥 石崇良:獎勵藥價10月啟動修法

本文共529字

聯合報 記者鄒尚謙/台北即時報導

台灣藥價深受健保影響,藥價太低造成新藥引進台灣意願低落。為解決此事,健保署長石崇良今出席「行政院生技產業策略諮議委員會議」時表示,為鼓勵藥廠「在台製造、研發」,只要全球首張藥證在台灣取得,新藥研發兩年內取得台灣藥證的「首發藥」,將給予更好的藥價核定,涉及健保法修法,最快明年上半年上路。

石崇良表示,為鼓勵藥廠在台研發、生產,未來擬朝向「獎勵首發藥」的方向修法,凡藥廠的首張藥證在台取得就會核予較好的藥價;同時,藥廠可能首批藥證申請多國,而各國審核有快有慢,因此新藥問世兩年內取得台灣藥證也在獎勵範圍內。

石崇良說,台灣製造包含台灣在地研發廠商,或是在台灣設廠製造的外資廠商,或是CDMO的「委託開發暨製造服務」藥廠都在範圍內。由於新藥研發不易,為了鼓勵國內研發新藥及外資投資設廠,相關修法將在10月陸續啟動,預計明年上半年可上路。

同時,石崇良也針對「學名藥」預計推動「原廠藥給付額調降時程縮短」,把原廠藥本來過專利期15年後,才會調降給付額,未來目標縮短到5年內。石崇良說,通常藥物專利期為20年,一但過專利期便希望由學名藥銜接,因此首2到4張申請藥證的學名藥,一樣會核予較高的健保藥價,只要屬於食藥署規範的同成分、同劑型、同劑量的三同藥物,就採取一樣的給付。

石崇良表示,為鼓勵藥廠在台研發、生產,未來擬朝向「獎勵首發藥」的方向修法。擷取自...
石崇良表示,為鼓勵藥廠在台研發、生產,未來擬朝向「獎勵首發藥」的方向修法。擷取自YT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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