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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籲徹查私校聘約 教育部承諾發函查核

本文共727字

中央社 記者陳至中台北25日電

新竹縣義民中學今年一度解僱10名教師,使師生、家長北上抗爭。全教總今天呼籲全面徹查私校聘約,教育部則表示,將發函各校確實查核規章、聘約程序及內容。

全教總日前揭露,義民中學於今年6月底片面更改新學期聘約,要求教師學術研究費打95折,50多名教師加註意見並交回聘約,其中10人於7月底無預警遭解聘。經師生、校友、家長抗爭,校方於8月10日公告,會續聘10名教師,並表態願與教師委託的工會協商聘約,使事件告一段落。

全教總今天召開記者會,理事長侯俊良表示,義民中學事件中,主管機關未積極展現捍衛公權力的決心,例如可在第一次限期改善未改善時,就懲處校長、董事會成員,教育部卻堅持要給3次機會。

全教總私校委員會主委何俊彥呼籲教育部盤查私校聘約,私校常見的問題包括苛扣薪資、不給予完整聘期,大量增加額外負擔。也曾出現在4、5月就要求教師決定接下一年的聘約,使教師陷入兩難;或是在教師考上公立學校正式教職後,拖延發放離職證明,迫使教師放棄機會。

何俊彥表示,這類情況過去多發生在營運不佳、瀕臨退場的私校,但義民中學年年滿招、財務無虞,卻仍出現傷害教師權益的爭議,是私校治理的一大警訊。

對此,教育部今天稍晚以文字回應,近日已發函要求聘約須依照「高級中等教育法及教師待遇條例」等規定,經協商程序並提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將再發函各校,確實查核相關規章、聘約程序及內容,維護教師權益。

對於義民中學事件,教育部表示,會持續關注學校後續的聘約協商,也會督導學校注意聘約內容,不能牴觸法律的規定。

教育部也提到,依照「私立學校法」,董事會違反法令或捐助章程,而影響校務運作,屆期未改善或改善無效,主管機關經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後,可向法院聲請解除董事職務,教育部將嚴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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