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751字
本土登革熱近日升溫。農業部近期發布解釋令,放寬讓農民在實際務農期間感染登革熱,自不能工作第4天起,可申請農業職業災害保險傷病給付、就醫津貼。
勞保局農民保險組組長黃美瑩表示,由於登革熱在作業上來不及列入農職保的職業病項目,農業部在7日發函解釋,基於農職保傷病給付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因從事農作遭遇職業傷病,不能工作正在治療中,導致收入減少,並考量登革熱現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民眾感染時應配合接受主管機關檢查、治療、預防接種或其他防疫、檢疫措施,因此針對農民因務農感染登革熱,訂定相關替代措施,保障農民權利。
黃美瑩表示,農職保被保險人必須出具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上面載明感染登革熱、疑似感染登革熱、或登革熱快篩陽性者替代,勞保局也會請在地農會協助確認申請人的務農事實。
黃美瑩說,務農期間感染登革熱的農職保被保險人,若要請領農職保傷病給付、就醫津貼,必須具備4項要件,包括因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致感染登革熱、須就醫治療、不能工作4日以上、喪失或減少收入。
有關可領取的傷病給付、就醫津貼計算方式,勞保局說,根據衛福部疾管署編著出版的「登革熱臨床症狀、診斷與治療」,登革熱整個病程約14天,農職保傷病給付及就醫津貼,自不能工作之「第 4日」起發給。傷病給付部分,事故當月月投保金額20400元的70%,每日可領476元。就醫津貼則是「門診」每日50 元、「住院」每日 900 元,發給日數依傷病給付核付日數一併核給。熱無法工作超過14天以上,可提出相關就診證明,勞保局將據實發給。
勞保局舉例,如果被保險人在7月11日因務農感染登革熱,門診治療至7月24日都不能工作,合計14天,可請領傷病給付及就醫津貼為:476元×11日+50元×11日=5786元。
黃美瑩說,目前還沒有農職保被保險人來申請,但已聽聞農會反映有個案。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