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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故宮摔破碗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博物館古物損壞通報機制。文化部本周預告「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修法草案,增訂「古物異常緊急情況通報」機制,首度規定公家機關發現保管古物有嚴重損壞、遺失等異常緊急情況,應「立即」通報主管機關。台北教育大學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兼任助理教授蕭文杰肯定此一修法,但認為許多公家機關根本連通報擁有古物都未做到,建議文資局應進行大規模的全國文物普查。
故宮去年發生文物損毀事件,遭質疑隱匿不報。故宮澄清三件損毀文物皆為故宮暫行分級的一般古物,引發立委關注文資法針對文物損壞通報並無明確規定,僅國寶或重要古物損毀需通報文資局。而故宮國寶、重要古物審查完成率分別為69%與34%,多數文物即使損毀也無須通報文資局。
此次修法,文化部文資局首次增訂古物異常緊急情況通報機制,於「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第三條明定「發現古物有嚴重損壞、遺失等異常緊急情況,應立即通報主管機關。」並附加一條,依法辦理文物暫行分級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之暫行分級國寶、重要古物及一般古物,其通報機制也比照已有文資身分的古物辦理。
蕭文杰表示,博物館對古物的維護管理有一定水準,但此次修法所規定的公家機關還包括政府機關、國營事業與學校,維護古物的條件遠不如博物館。因此修法也針對這些機構做彈性修正,可視個案狀況「不予准用」。但他認為,各地文化局應該針對這些「藏寶」單位予以輔導,而不是「完全排除」。
蕭文杰認為,更重要的是進行大規模的全國文物普查,了解有那些公家單位擁有必須維護管理的古物。日前圓山大飯店天花板掉落壓毀金龍噴泉,民眾才發現原來圓山藏有百年歷史的台灣神社銅龍,此一文物深具文資價值卻未申報。蕭文杰以圓山為例,認為文資申報對保存單位其實是創造觀光亮點、而非製造保存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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