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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停供一次用塑膠飲料杯 31家開勸導單不改善就開罰

本文共617字

聯合報 記者徐如宜/高雄即時報導

為落實減塑政策,高雄市飲料店自今年7月起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飲料杯。新規定實施後,環保局加派人力稽查,已有九成以上商家符合規定,但仍查獲31家飲料店門市使用一次用塑膠杯,依法現場開立勸導單,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違反廢清法處1200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

今年7月1日起,高雄市全面禁止飲料店提供一次性塑膠飲料杯,在政策實施前,多數飲料店已經改用紙杯替代。新規定上路之後,環保局兵分多路稽查,包括前鎮瑞隆路、鳳山大明路、楠梓德賢路及三民熱河一街一帶商圈,有九成以上店家符合規定。

環保局環衛科表示,截至7月31日,共查獲31家店家使用一次用塑膠杯,違規業者多半是小型自營、非連鎖店家,因尚有少量塑膠杯庫存待消化,因而違規繼續使用。稽查人員現場輔導,開立勸導單,勒令限期改善,並請業者盡速準備符合規定材質的飲料杯。

環保局長張瑞琿表示,一次用產品減量,還是得靠民眾從消費端一起落實,為引導消費者逐漸養成自備環保杯的習慣,高雄號召11家品牌業者成立「飲料店減塑大聯盟」,民眾於7至9月活動日持環保杯消費可享有雙重優惠。

環保局統計活動後環保杯自備率,第二周較首周成長10.7%,第三周又較第二周成長12.9%,顯示辦理自備優惠加碼活動有助於提升民眾自備環保杯比例。這項活動前三周共減少2萬9738個一次用飲料杯使用,減少約357公斤垃圾量,環保局希望透過加碼優惠活動「鼓勵自備」,民眾在喝飲料的同時也能實踐環保,達到源頭減量,力行環保綠生活!

高雄市飲料店自今年7月起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飲料杯,環保局加派人力稽查。圖/高雄市...
高雄市飲料店自今年7月起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飲料杯,環保局加派人力稽查。圖/高雄市環保局提供
高雄市飲料店自今年7月起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飲料杯,環保局加派人力稽查。圖/高雄市...
高雄市飲料店自今年7月起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飲料杯,環保局加派人力稽查。圖/高雄市環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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