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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性平會納入學生代表 青年團體憂機關消極應付

本文共660字

中央社 記者陳至中台北28日電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將學生代表納入各級性平會。台灣青年民主協會擔心,縣市機關可能因無所適從而消極應付。教育部則說,將收集各界意見研訂子法和相關準則。

性別平等教育法是「性平三法」中,第1個完成三讀的法案,其中重點包括將學生代表納入各級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性平會)成員,參與規劃相關課程、活動和校園空間,以及調查處理性平案件等。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這次修法要求中央、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的性平會,未來必須納入學生代表,方向值得肯定。不過,對縣市政府而言,可能因不知道如何找學生代表,或是沒有相關準則而無所適從,導致消極應付。呼籲教育部應訂定施行細則,或以函釋、指引等方式,提出具體的作法。

至於學校的性平會,則維持「得」納入學生代表。青民協指出,學校性平事件的受害者是學生,但過去性平會審議時,卻只有成人或師長的視角,缺少以學生角度瞭解受害者的經歷。青民協呼籲各校都要納入學生代表,如此一來才能讓性平會的審議過程與決議,具有更高的正當性。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長吳林輝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性別平等教育法今天三讀後,教育部後續有7個子法須修正和增定,包括「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準則」,有很多配套要配合修正,預計在6個月內盡快公布上路。

對於地方主管、各級學校性平會納入學生代表,吳林輝表示,具體操作面會在訂定性平會設置基準時,就把地方政府找來談,瞭解大家覺得可以怎麼做,並收集各界意見,「大家先不用擔心,執行面如何具體操作、可行並發揮預期功能,在過程中一定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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