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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答有無拿共產黨錢遭指不敢回答 鄭寶清求償周玉蔻敗訴確定

本文共654字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桃園市第3屆市長選舉候選人鄭寶清去年8月接受媒體人周玉蔻的電台節目訪問時,周玉蔻問「你有沒有拿共產黨的錢?」,鄭說剛好當時另有電話,周女卻對外說「不敢回答」「我問他有沒有拿共產黨的錢,他把我掛掉」「關鍵問題不回答,然後就掛電話」,他認為名譽受損,提告求償1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判鄭敗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他上訴確定。

鄭寶清主張周玉蔻去年8月29日在節目「新聞放鞭炮」中打電話給他,三度詢問他「有沒有拿共產黨的錢」,當時因為有另一通重要電話要接,二度告知「我有重要電話進來」才掛掉電話,事後竟被周玉蔻解讀為不敢回答,口氣還帶有嘲諷訕笑。鄭認為這使得不特定多數人以為他承認有收中國共產黨提供的金援,讓他的社會評價、名譽受到嚴重貶損。

因一審判鄭敗訴,他上訴高院。

依原審勘驗當時節目錄音,先是由鄭寶清侃侃而談參選理念,之後周玉蔻試圖詢問問題時,鄭即以要接聽其他電話為由拒絕,周玉蔻執意詢問,鄭掛斷電話,周玉蔻因此質疑他是否不敢回答她所詢問的問題,並評論鄭閃避關鍵問題拒不回應。

高院認為,鄭寶清為市長候選人,屬參與公共事務的人物,在接受節目訪問前,就知道節目型態是以主持人訪談的方式進行,卻在主持人發問時,掛掉訪談電話、未回答周玉蔻詢問的問題,周玉蔻因此質疑鄭迴避問題,並非憑空捏造,且是就可受公評之事項表達立場或見解,並不是單純的情緒性或人身攻擊。

高院認為,周玉蔻評論是基於善意而為,難稱有侵害鄭寶清的名譽或信用,周玉蔻抗辯她是因鄭拒不回答才如此評論有據,可以採信。高院表示,鄭寶清請求賠償沒有道理,駁回上訴確定。

桃園市第3屆市長選舉候選人鄭寶清(左圖)不滿媒體人周玉蔻批評他「我問他有沒有拿共...
桃園市第3屆市長選舉候選人鄭寶清(左圖)不滿媒體人周玉蔻批評他「我問他有沒有拿共產黨的錢,他把我掛掉」「關鍵問題不回答,然後就掛電話」,認為名譽受損,提告求償1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判鄭敗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他上訴確定。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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