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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被害人 民團籲檢討司法機關處理性騷機制

本文共479字

中央社 記者王揚宇台北11日電

司法院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涉性騷擾案,引發各界討論;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天提出多點訴求,包括司法院應盡速、全面檢討司法機關處理性騷擾事件的法規、機制及具體落實情形,並盡速公開向大眾說明。

對於李伯道涉性騷擾案,司法院依據「司法院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規定,組成性騷擾申訴處理評鑑委員會進行調查。司法院表示,性騷擾行為如經調查屬實,申評會將做成議處建議,並依違法情節依法處理。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黃旭田等人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司法院如果無法妥善處理、檢討,不只嚴重打擊人民對司法的信心,也將使全國的性騷擾被害人,無法相信法院可以公正處理性平事件。

為加強防止司法系統中的性騷擾行為等情形,民間司改會提出多點訴求,包括司法院對李伯道涉性騷擾事件的處理失當,台北市政府有責任釐清其處置是否合法,以供公眾檢驗與法律遵循。

此外,立法院將於7月中旬召開第2次臨時會,討論性平三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修法等案;民間司改會表示,希望臨時會能一併修正法官法,加強對司法首長及法官的職務監督,預防性騷擾及其他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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