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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打詐機制 立委:用重典、引技術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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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記者范正祥台北6日電

近年詐騙橫行,詐騙方式不斷翻新,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天呼籲,增強與完善打擊詐騙機制,用重典、引技術,缺一不可。

賴士葆在立法院舉辦「台灣詐騙橫行,政府的困境與挑戰」公聽會。會中,有受害人親身說明遭遇假投資真詐欺的經過,損失超過新台幣1600萬元,至今追不回。

為遏止詐騙亂象,賴士葆提案,主張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之4條文,將本條所定加重詐欺的刑度,由現行規範的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提高為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另因應AI等新科技衍生的新型態詐騙手法,賴士葆同時主張修法增列刑法第339條之4條文第4款,明訂「以偽造不實內容犯之」為加重詐欺罪的類型,以因應利用科技偽造不實內容的相關詐騙行為,有效遏止詐騙集團犯罪,保護社會大眾。

賴士葆呼籲,政府應就應對濫用AI等新科技衍生的新型態詐騙行為盡速成立相關團隊,及早檢測和預防。他並要求,數位發展部應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訂現行辦法,規範第三方支付業與銀行簽訂信託及履保業務,確保金流安全性。

對於賴士葆所提增強與完善打擊詐騙機制的相關主張和關切,出席公聽會的包括法務部在內相關單位表示,會將意見帶回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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