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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光電選址 學者:低地力資訊不明籲政府溝通

本文共923字

中央社 記者張雄風台北5日電

經濟部研擬彰化大城光電示範區,利用低地力或不利耕作區設綠電。學者關心「低地力」無明確資訊,籲政府溝通;若太過強調光電收益,未來可能不是漁電、農電,而是電漁、電農。

學者今天指出,經濟部能源局今年2月研擬「彰化大城光電示範區」,擬利用低地力或不利耕作區設綠電,並規劃彰化大城為優先推動的示範區;但「低地力」的定義,未有明確公開的資訊。

能源公正轉型聲明連署行動小組舉辦「從農業發展地區分類劃設到農地政策白皮書:對太陽能光電發展用地爭議回應」線上記者會。

記者會主持人、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教授張學聖認為,「低地力到目前為止都還是黑箱」,因為都還沒有公開的資料,會對光電、農業政策產生很大的影響;若是先劃設光電專區再慢慢談農電發展太理想,「像開空白支票」。他強調,在農電共生的基礎研究都沒有成果的同時,太躁進對國土永續有非常大的疑義。

農委會農地政策白皮書協助者、台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副教授葉佳宗提出發展農地種電的2個衝突關鍵。首先,光電、再生能源很急,但農業是緩慢變化的過程,因此不容易討論清楚,不易合作;第二,權力大小的區分,農業部門是相對弱勢的、受到很大壓力,因此偏於保守,這樣反而在漁電、光電上發生問題。

葉佳宗認為,現在在農業部門有太多容許,「容許這些不適合在農地發展的行為」,如果真的要轉為光電,就不需要假容許,而是真正的釋出,不然未來可能愈來愈多僅有光電、卻沒有農業生產的農地,農業部門管理會很困難。

葉佳宗解釋,在過去漁電共生看到的問題,很多是土地、社區的衝突,由於要土地、要改變經營,產業都比較急,但農業需要更長的時間,如光照改變要怎麼養殖及控制,都還在努力中。他說,並不是要停下綠能發展區,而是劃設的過程不能快,需要和諧及緩和,過程比劃設更重要。

葉佳宗說,若單看光電和農業適宜性,可以粗略分為衝突區、光電潛力區、農地保護區及不適區等4個象限;然而更重要的是在此基礎上要納入現況適宜性,如農民收入、耕作者結構、農村社會狀態等好好討論。

葉佳宗建議,土地利用並非是100%的農地或100%的光電,兩部門都必須要有取捨;若能源太強勢,會太過強調光電的收益,未來可能不是漁電、農電,而是「電漁」、「電農」;兩者合作才能有最大化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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