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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申法施行30週年 陳菊:陽光四法是政治防腐機制

本文共838字

中央社 記者陳俊華台北28日電

監察院長陳菊今天說,「陽光四法」是民間與政府協力的政治防腐機制,以達全民監督的意義;台灣廉政已有一定成果,要檢視現行財產申報制度、執行運作上,有哪些檢討、進步空間。

監察院與法務部今天合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30週年研討會」,陳菊、法務部長蔡清祥主持開幕式。

陳菊致詞時表示,廉能政府是民主國家基本追求的目標與價值,也是公職人員最基本的要求,國家的清廉度跟民主程度成正比,全球民主國家都非常用心、致力推動與維持廉政工作。

陳菊說,台灣從1993年起,陸續制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政治獻金法、遊說法等「陽光四法」,是強調民間跟政府協力的政治防腐機制,將公職人員財產狀況、金錢利益關係公開讓人民檢視,達到全民監督的意義。

陳菊指出,國際透明組織2022年公布評比180個國家和地區的全球清廉印象指數,台灣以68分、排名25名,在東亞僅次於新加坡、香港和日本,有2/3的國家分數低於50分,可見台灣在廉政的努力有一定成果,也有進步空間。

陳菊表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已經邁入第30年,再次舉辦研討會,要檢視台灣廉政治理情形與成果,就現階段財產申報制度、執行運作等議題,有哪些檢討、進步空間,並與申報人、社會大眾充分溝通對話,以落實陽光透明、清廉民主的立法目的。

蔡清祥指出,反貪腐是國際潮流,為了跟國際接軌,台灣在1993年制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歷經8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法是將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及候選人財產申報上網公告,去年九合一選舉開始實施後獲得好評,展現政府反貪腐決心,讓財產申報公開透明。

蔡清祥說,30年來有很多需要面對、接受挑戰的地方,因此找出幾個議題進行研討,包括信託制度是否有存在必要、公股董監事是否要納入財產申報、配偶要不要納入財產申報範圍、積極財產與消極財產申報,是否要做不同程度處罰等。

蔡清祥表示,將虛擬資產納入財產申報範圍,這也是外界建議後才修法,30日就要公布實施,這次研討會也請大家給予意見,作為法律修正、實務執行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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