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立院同意 蔡彩貞朱富美尤伯祥陳忠五任大法官

本文共262字

中央社 記者林敬殷台北21日電

立法院會今天上午行使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蔡彩貞、朱富美、陳忠五、尤伯祥同意權案投票,4人都得到超過57票同意票,獲立法院同意任大法官。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行使同意權時,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委1/2同意為通過。

立法院現有112席立委,被提名人如果要跨過同意權門檻,至少需拿到57張同意票。

立法院臨時會上午進行同意權投票,開票結果,4位被提名人均獲得超過57票,4人確定獲得立法院同意任大法官。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上一篇
藍推震災重建條例 內政部:行政院方案符合災民需求
下一篇
振興花蓮觀光 自由行住宿最高補助1千元、團客2萬元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