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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難民日 立委與民團促不遣返原則法制化

本文共818字

中央社 記者郭建伸台北20日電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及多個人權團體今天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落實人權公約,應積極將不遣返原則法制化;另一方面,政府應完善庇護制度,加強訓練執法人員遵守國際人權公約,避免台灣成為迫害人權的幫兇。

今天是世界難民日,邱顯智、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政策中心主任黃嵩立、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王曦、亞洲公民未來協會執行長林文亮、台灣聲援緬甸聯盟共同發起人杜可可今天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公開難民法審查進度。

邱顯智表示,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禁止酷刑公約等國際公約,政府應將不遣返原則法制化,並且落實透明即時的審查程序;完善難民庇護的制度,也是台灣作為民主國家在國際上不可迴避的責任。

邱顯智表示,根據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政府明年前應把難民法草案送進立法院,要求政府說明草案審查進度;另一方面,政府應建立有效的難民身分審查及保護機制,加強訓練執法人員遵守國際人權公約與不遣返原則,絕不可讓台灣成為迫害人權的幫兇。

黃嵩立指出,去年政府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將難民法列為2024年應完成的工作,但2個月前的人權行動計畫進度審查中,未見難民法草案進度,台灣反而原地踏步。

黃嵩立表示,雖然台灣還沒有難民法,但已通過6個具有國內法律地位的公約,超越難民地位公約的保障,呼籲政府別再推諉,自認沒有難民法就無法給予無國籍人士、庇護尋求者保障。

談及未來作為,黃嵩立也呼籲,政府應積極審議難民法,遵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禁止不遣返規定,對港人庇護居留政策更明確;行政與司法官員應接受一定訓練,熟悉國際人權公約的保障與不遣返原則,避免做出違反人權的行為。

邱伊翎表示,目前中港澳以外的難民無法可循,呼籲行政院應於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提出難民法具體實踐路徑,並且不因國籍產生差別待遇。

王曦表示,移民署目前擬以「臨時外僑登記證」暫時解決尋求庇護者中轉期間的身分依據,並類推適用居留身分;至於能否得到應有的權利保護,則是未來觀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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