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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未立案教保機構 教部:最重罰30萬、令停辦

本文共496字

中央社 記者許秩維台北18日電

全國教保資訊網統計,2021年至今,全台被查獲的「未立案教保機構」總計41案。教育部今天表示,經查證屬實,最重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並令其停辦。

教育部建置全國教保資訊網,提供各種教保資訊,根據全國教保資訊網最新統計,從2021年至今,全台被查獲的「未立案教保機構」總計41案,以新北市21案最多,台北市有7案,其他4都也有零星個案。

教育部今天透過文字回應,地方政府經由例行性稽查或民眾陳情管道進行未立案教保機構的查察,如經查證屬實,就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1條規定,處負責人或行為人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辦;拒不停辦者,可按次處罰;2021年至今,各地方政府於全國教保資訊網所登載的未立案教保機構案件共41案。

教育部提到,未立案教保服務機構的查察屬地方政府權責,國教署除了督導地方政府定期查察(每年直轄市至少查察48日、其餘縣市至少查察24日)外;為瞭解地方政府的辦理情形,也要求每季報送所列管的未立案教保機構清冊並加強輔導至完成立案,以維護幼兒安全及受教權益。

教育部指出,國教署也會持續補助各地方政府增置人力及辦理未立案機構稽查業務相關經費,以維護幼兒的教保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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