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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召開臨時會 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6/21投票

本文共613字

中央社 記者范正祥台北14日電

立法院今天下午召開臨時會,表決通過民進黨團提案,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交全院委員會審查,6月19日舉行公聽會、20日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進行詢答,以及21日院會進行同意權案投票表決。

現任大法官15人,其中民國104年10月1日就任的4位大法官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均於今年9月30日任期屆滿。

為使大法官任期順利銜接,並發揮憲政機關功能,總統蔡英文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最高法院審判長蔡彩貞、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忠五及律師尤伯祥為大法官;總統咨文於5月31日送至立法院,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立法院今天上午舉行全院委員談話會,表決通過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鄭運鵬、吳琪銘等62人提請立法院於14日至21日召開第10屆第7會期第1次臨時會,審議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其中,6月14日下午舉行第1次會議,6月21日為第2次會議。

立法院今天下午召開第7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處理報告事項1案,「總統咨,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蔡彩貞、朱富美、陳忠五、尤伯祥4位為司法院大法官,咨請同意案。」

臨時會院會表決通過民進黨團提案,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交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及表決時程包括6月19日舉行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公聽會;6月20日召開全院委員會,上午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蔡彩貞、朱富美,下午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陳忠五、尤伯祥,詢答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6月21日院會進行投票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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