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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光特二國有地 財部:已協助北市府續租至今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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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記者張璦台北8日電

針對華光特區「特二」國有土地,財政部今天表示,已展延北市府續租作南門中繼市場至今年底,後續將依計畫提供興建中央聯合辦公大樓,無法供東門市場中繼使用,北市府沒有及早評估以市府自有土地改建市場,不宜推責中央政府。

媒體報導,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欣儀今天指出,南門市場預計7月底搬離華光特二土地中繼市場,北市府原規劃南門市場搬遷後要給東門市場進駐使用,但中央租約到期後打算將這塊地收回,未來改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及數位部辦公廳舍。

對此,財政部說明,北市府為改建南門市場及東門市場,民國106年間,前市長柯文哲向行政院爭取短期(4到5年)租用國產署經管「華光特定專用區(二)國有土地」(特二基地),作為市場改建期間攤商臨時安置基地。

北市府當時規劃方案為南門市場及東門市場同時改建,行政院106年12月11日同意將特二基地短期租給北市府,作為南門市場及東門市場中繼使用。

不過,北市府107年4月13日向國產署提出協助承租特二基地時,僅表明供南門市場中繼使用,並無東門市場,且租期只需5年,國產署北區分署與台北市市場處簽訂國有基地租約,租期自107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市場處在今年2月16日行文國產署,表示南門市場新建工程延後竣工,擬延長租期至今年底,國產署基於配合地方政府改建市場需求,因此陳報行政院於4月10日同意市場處續租至今年底,已充分給予協助。

國產署表示,特二基地早於106年間,就已規劃興建中央辦公廳舍,111年間行政院拍板定案作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數位部等部會的辦公廳舍新址預定地,若繼續租給北市府,將延誤辦公大樓興建時程,使進駐機關延長在外租用辦公廳舍,支付龐大租金,造成國庫負擔。

國產署進一步指出,市場改建為地方政府自治事項,中央已全力協助北市府改建南門市場。

市場處先前表達,現有東門市場基地範圍約1581平方公尺(61攤位),國產署多次建議北市府,基於市政推展,應優先考量「華光特定專用區(五)市有閒置土地」,整體規劃作為東門市場中繼使用,或評估在取得居民共識後租用「華光特定專用區(一)國有土地」的可行性。

國產署表示,盼北市府勿將市場改建推責於中央政府,訴諸民意,造成民眾有所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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