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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權交易所7月底成立

證交所。本報系資料庫
證交所。本報系資料庫

本文共732字

經濟日報 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臺灣證券交易所董事會昨(26)日通過與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共同設立臺灣碳權交易所,規劃資本額15億元,初期資本額10億元,證交所出資6億元、國發基金4億元,7月底成立,初期以碳權諮詢及教育宣導為主,國內外碳權交易將待環保署相關子法出爐後再上路。

對於碳權交易所相關事宜,證交所副總經理陳麗卿表示,因高雄、雲林為前兩大排碳縣市,碳權交易所總公司將設於高雄,資訊交易中心設於台北;碳權交易所所營業務有三大類,包括氣候變遷因應法所定額度的交易、國外碳權買賣及碳顧問諮詢、教育宣導服務。

原本市場預期碳權交易所成立初期將先交易國外碳權,國內碳權則待環保署訂定相關子法。陳麗卿表示,國內或國外碳權買賣,都需要在環保署訂定的規範下,包括登錄機制、品質與外加性認可之標準、能夠抵扣之額度上限等,故須待環保署相關子法訂定,初期先以國外碳權諮詢及教育宣導為主。

近期國內碳權概念股漲翻天,陳麗卿呼籲投資人購買碳權相關股票宜注意投資風險,「並不是種樹、買地、用綠電就可以獲得碳權」、「森林、土壤不會自動產生碳權」,相關專案須經完整性、適用性評估及外加性檢視,並經查證、認證及審議等程序後才會核發並轉為可買賣的碳權。投資前應對碳權有正確認識,企業如果不夠了解,買到的可能不是符合國內規定的碳權,也可能被質疑是漂綠。

證交所董事會也通過兩案,一是上市公司奇鋐轉投資的富世達公司通過上市案,二是因應金管會指示,因應證交所邁向國際化,增訂「處理上市有價證券發行人申案件作業程序」,除將原有違約金申復納入規定,並新增上市公司被下市、否准併購及私募同意函有申復機會,其中,上市公司如因淨值為負數等問題被處終止上市,上市公司不服,可提出申復,但公司主動申請下市則不可,證交所也將組上市案件申復審議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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