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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用「大陸人民亦為國民」函釋 陳建仁:防誤解

本文共379字

中央社 記者賴于榛台北26日電

行政院發函各部會,要求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等相關函釋。陳建仁說,30年前的相關函釋不合時宜,也不符法律規定,調整後盼能避免民眾與國際誤解。

行政院日前發函通令各部會,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等相關函釋,即日起應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

陳建仁今天出席「綠色化學共創永續聯合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他會前受訪指出,之所以作此調整,是因為相關機關在30年前的函釋已不合時宜,也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經陸委會審視相關函釋內容後,做出停用或不再援用的決定。

他說,這是為了要讓兩岸民眾的義務有更好規範,希望修正以後,能避免不必要的困擾或是國人與國際的誤解。

外傳美國提供台灣5億美元軍援,首批已在昨天抵台。陳建仁則說,這部分他並未有進一步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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