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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組改設觀光署 旅遊業者及學者嘆沒分署

本文共513字

中央社 記者余曉涵台北16日電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交通部組織法,設立觀光署。對此,旅遊業者及學者表示肯定,但遺憾沒有設立分署以推動區域觀光。

立法院會三讀修正通過交通部組織法,規定行政院為辦理全國交通行政、交通建設及產業業務,特設交通部,並明定其10大掌理事項,及設立觀光署、中央氣象署等7個次級機關。

靜宜大學觀光事業學系副教授黃正聰表示,觀光局從前總統陳水扁的時代就在談升格,後續觀光人數從200萬人增加至1200萬人,業務也不斷增加,改為觀光署將有利觀光產業政策規劃等,但可惜沒有設立分署。

黃正聰指出,過去的環島型態觀光已經不適合,應該要推動區域觀光,但若沒有分署,可能就沒有單位可以進行區域整合,但升格為觀光署已經往前一步,畢竟過去的觀光局法規都是觀光事業,不是用產業層級的方向在思考。

創新旅行社董事長李奇嶽認為,周邊鄰近的韓國、日本、泰國等都是部會等級,而台灣還留在三級局處是不夠的,而且升格最大的意義是能有足夠經費及人手,因為觀光最重要的就是國際行銷,這樣才有能力組織觀光台灣隊,但可惜沒有分署,這樣國家風景區就應該要加強功能。

除此之外,李奇嶽表示,駐外單位方面,希望可以增加駐點國家,尤其觀光市場的主力國家,都應該要有觀光駐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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