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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35年 農委會升格為農業部

本文共408字

中央社 記者王揚宇台北16日電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農業部組織法,規定行政院為辦理全國農業、林業、漁業及畜牧業行政業務特設農業部,並明定其10大掌理事項,及設立農業金融署、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等8個次級機關。

在委員會排審農業部組織法草案的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劉建國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台灣在1988年發生大規模的農民運動,又稱520農民運動,而成立農業部為當時的7大訴求之一。歷經35年,農業部組織法今天三讀通過,農委會將升格為農業部,令人欣慰。

全案今天在立法院會處理,保留條文經表決後,通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所提修正動議。

三讀條文規定,農業部掌理的10大事項,其中包括農業政策與法規、農業資源永續利用政策與法規的規劃等;畜牧業、動物保護政策與法規的規劃等。

至於農業部的8個次級機關,三讀條文明定,分別是農糧署、漁業署、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田水利署、農業金融署及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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