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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邀受害人團體協商 律師:中捷應負民事賠償

本文共429字

聯合報 記者陳秋雲/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捷運10日發生吊臂掉落軌道,造成1人死亡、10人受傷的意外,市府跨局處會議並邀興富發建設及事故被害人出席,了解被害人及家屬需求,法制局長李善植指出,市府及捷運公司勇於承擔,尊重檢調單位及運安會的調查,絕不推諉。

法制局今召開會議,主要瞭解事故被害者的需求,進而解決問題,至於和解問題將待傷勢復原、事情告段落後,另行協商。

數名被害人及其家屬出席代表罹難者家屬的律師何志揚表示,對造成事故的齊裕營造、興富發建設、宇球國際興業,拆除重機作業造成的事故,會追究民事、刑事責任,另中捷對吊臂掉落軌道後,車輛仍啟動導致發生事故,中捷公司也應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中捷公司應建立處理的SOP程序,避免憾事再發生。

其餘被害人及家屬亦表達內心感受,及詢問後續工作、醫療、復健、保險理賠等問題,均由市府各局處、台中捷運公司、興富發建設回覆。

興富發建設代表向受害者致歉,表示會負責。中捷公司代表也表歉意,承諾會檢討改善,建立完整的SOP,增加緊急停車按鈕設備及加強人員教育訓練。

中捷軌道事故,中市府助團體協商,為受害人爭權益。圖/法制局提供
中捷軌道事故,中市府助團體協商,為受害人爭權益。圖/法制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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