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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避險降稅 11/10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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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公布修法條文 財部將加速訂子法 規範必要範圍

蔡英文總統。本報系資料照
蔡英文總統。本報系資料照

本文共813字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蔡英文總統昨(10)日公布《證交稅條例》修法條文。權證避險降稅自公布六個月後生效,今年11月10日起上路,實施五年至2028年11月9日。財政部表示,將加速與金管會訂定子法,讓新制順利上路。

立法院今年4月21日三讀通過權證避險降稅,昨日總統公布後,自11月10日起,券商基於履行報價責任規定及風險管理目的,出售權證避險專戶中股票,每日成交金額在避險必要範圍部分,稅率將從現行千分之3降至千分之1。

財政部官員強調,必須是「避險必要範圍」內,才適用權證避險降稅,超出範圍部分回歸到一般稅制,以千分之3稅率課稅。

舉例來說,假設券商專戶中,屬避險必要部分成交額有100萬,但券商實際操作成交額達150萬,此時僅100萬部分適用千分之1稅率,另50萬就回歸一般稅制,以千分之3稅率課徵,若為當沖則以千分之1.5課徵。

官員表示,權證避險降稅可降低券商調節避險部位的稅負成本,提升報價品質及投資人參與權證市場意願,促進發展,不過減稅也要合理,限縮在避險必要範圍才能適用。

接下來子法訂定重點將是「避險必要範圍」,財政部將與金管會研商合適規範,包括基於履行報價責任規定及風險管理目的的條件、範圍、避險必要範圍的認定基準,以及內部控管等。

官員表示,由於先前討論過一段時間,也與券商溝通過,很快就能預告子法蒐集各界意見,預告期60日,若各界無太多意見,後續便能正式公告。

財政部表示,未來上路後,券商應將每日成交證券的出賣人姓名、地址、股票名稱、數量、單價、總價、稅額等,以及權證避險專戶中的交易明細列具清單,在下個月5日前提供給國稅局。

此次修正,國稅局也必須配合修正作業系統,財政部表示,國稅局會積極規畫後續稽徵作業,使權證避險降稅在今年11月10日順利實施。

金管會先前評估,在權證避險降稅後,可提高投資人參與權證交易意願,預估權證交易量可增加78%,帶動證交稅每年增加逾6億元、營所稅及個人綜所稅每年增加逾2億元,整體合計每年可增加逾8億元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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