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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以色列簽度假打工協定 每年互相提供200名額

本文共507字

中央社 記者吳昇鴻台北3日電

外交部今天宣布,台灣與以色列簽署「台以度假打工計畫協定」。依據協定內容,台灣與以色列每年將提供對方18歲(含)至30歲(含)青年至多200個名額,赴對方國家進行為期1年的度假打工計畫。

外交部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外交部舉行「台以度假打工計畫協定」簽署儀式,由駐以色列代表李雅萍與駐台北以色列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柯思畢(OmerCaspi)以異地簽署方式辦理,柯思畢今天在亞西及非洲司司長賀忠義見證下於外交部完成簽署。

外交部表示,「台以度假打工計畫協定」是外交部推動簽署的第18個度假打工協定,也是台灣與以色列簽署的第32項雙邊合作協議。

外交部指出,依據協定規定,台灣與以色列每年將提供對方18歲(含)至30歲(含)青年至多200個名額,赴對方國家進行為期1年的度假打工計畫,透過實際生活體驗方式認識欣賞彼此文化。

外交部表示,該協定生效日期及申請辦法等相關資訊,將待雙方政府各自完成後續內部作業程序後公告。

今年適逢台以相互設處30週年,外交部指出,兩國不僅共享民主、自由與人權等普世價值,也重視雙方青年的交流,相信「台以度假打工計畫協定」的簽署及推動,將進一步促進兩國青年世代交流,更加深化兩國間的情誼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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