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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預告平均地權條例子法檢舉獎勵及罰鍰提撥運用辦法草案,明定檢舉獎金制採實名制,須附具體事證,防止不實檢舉。內政部長林右昌今天表示,匿名檢舉將造成其他問題,即使規事證明確,若收到匿名檢舉,不會受理。
林右昌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答覆民進黨立委羅美玲質詢時,作了以上表示。他說,實名制採取絕對有必要,因為涉及權責問題,平均地權條例的母法及子法,都已明定受理機關有保密的責任,不會公開,也不會洩露檢舉人個資,請檢舉人放心,沒有實名制,即使調查結果若成立,獎金也不知發給誰。
林右昌說,法令訂定得很清楚,若匿名不會受理。如果收到的資料不完整,會再請檢舉人補正。
檢舉獎勵及罰鍰提撥運用辦法草案規定發給檢舉違規獎金的類型,包括逾期或不實申報實價登錄、違反紅單轉售、限制換約與禁止炒作規定案件。檢舉案件如經查證屬實、裁處罰鍰確定且完成收繳後,將以實收罰鍰30%發給檢舉獎金,並規定個案獎金的上限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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